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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华测检测: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6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26万股,行权价格为 6.025 元/股。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完成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65 万份股票期权
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测 JLC3,期权代码:03632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13 元/股。

  6、2019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评价结果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
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6.13 元/股调整为 6.095 元/股。同时,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19.5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6.095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


  9、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95 元/股调整为 6.06 元/股。

  10、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评价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14.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6.06 元/股调整为 6.025 元/股。

  13、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6 元/股调整为 6.025 元/股。

  14、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考核评价的议案》及《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8 年股票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行权
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届满。

  (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
  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足行权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东的净利润为 577,610,518.76 元,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 2018 年-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东  的  累  计 净 利  润  为
  励对象的行权条件。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 1,323,990,702.52 元,满足公司层
  目标是: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面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条件。
  达到3.6亿或2018年-2020年累计达到10亿。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3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 核结果为良好以上,行权比例为
  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 100%。上述激励对象均满足行权条
  档次。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 件。

  为“合格”或者之上,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行

  权。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获受的股票期  本期可行权  本期行权占授予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比例

 申屠献忠      总裁          300          120            5.81%


          行政总裁、董

  陈砚                      100          40            1.94%

            事会秘书

  李丰勇      副总裁        100          40            1.94%

  钱峰      副总裁          70            28            1.35%

  徐江      副总裁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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