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1-07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8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18 年 10 月,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人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国信证券华测检测员工持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东于翠萍女士所持公司股票 3,224,5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1999.19万元,成交价格为 6.2 元/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
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告日起 12 个月,即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24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
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180 万股,成交价格为25.47 元/股,成交金额为 4584.6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国信证券华测检测员工持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42.45 万股,占总股本 0.09%。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情况
结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调整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份额分配情况,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持有份额
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管理骨干、业务骨干,总人数从不超过 22 人增加至不超过 40 人。持有人名单及份额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份额 持有比例
陈砚 446,170 5.00%
徐江 446,170 5.00%
周璐 446,170 5.00%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7,584,885 85.00%
合计 8,923,395 100.00%
2、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对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进行调整。持有人在存续期间离职,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以调整份额后确定的净值与转让日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以调整份额后确
定的净值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差额部份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如果出现管理委员会无法指定受让人情形,可由全体持有人按持有份额的比例受让。如全体持有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其持有的份额委托国信证券华测检测员工持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进行出售,优先用于偿还该持有人对大股东尚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剩余部分以调整份额后确定的净值与转让日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原则返还持有人,差额部分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
三、本次修订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有助于推进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修订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二期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
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修订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修订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本次修订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我们一致同意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订及相关事项的安排。
六、律师意见
广东华商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按照《指导意见》《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符合《指导意见》《指引 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