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程海晋、程虹、曾繁礼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