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2-043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近日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因与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一)、山东
省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被告二)、任兴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济宁市中级
人民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受理本案并出具《受理通知书》(2021)鲁 08 民初 184
号。2021 年 9 月 10 日,此案一审开庭。后因被告提起反诉,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公司在此案所处当事人地位为原告,案件金额为 112,702,093.011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原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济宁任兴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被告三:任兴集团有限公司
请求变更诉讼请求为:
1、 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支付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费人民币87,686,822.12 元;
2、 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费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人民币 7,552,357.88 元(以本金 87,686,822.12 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逾期利
息,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暂计算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金额为 7,552,357.88
元,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3、 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支付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投资回报款人民币1,708,091.25 元;
4、 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投资回报款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人民币 147,115.79 元(以本金 1,708,091.25 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
逾期利息,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暂计算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为 147,115.79
元,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5、 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6,000,000.00 元;
6、 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 1-6 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 103,094,387 元)
7、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施工内容完全符合验收标准,且经过被告单方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工内容进行两次检测,复检结果再一次证明了原告符合验收条件的事实,因此被告拖延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除应当立即支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当向原告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仅主张设备采购及安装费及对应投资回报款、违约金等,剩余其他项目款公司将拆分后另案提起诉讼。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结案,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项,依法主张公司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