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2-02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2021年度未达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且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决定作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77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已履行的程序
1、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5日,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员工、群众可
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0年11月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0年11月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0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70名激励对象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15元。公司独立董事就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0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70名激励对象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15元。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0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8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9年中文未来业绩为基数,2021年中文未来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9年中文未来业绩为基数,2022年中文未来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0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19年中文未来业绩为基数,2023年中文未来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350%。
根据公司2021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剔除30名离职激励对象第一期应归属的115.5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应作废393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董事会决定作废77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窦昕先生、王辉先生、刘辉先生、张瑛女士、赵伯奇先生、朱雅特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