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是符合公司未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光辉
金向东
陈重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