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6-067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465万份股票期权与59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7月25日。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等共计64人。具体分配情 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占 获授权益占目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总量 授予总数的 前总股本的比
票数量(万股) 权数量(万份) (万份) 比例 例
潘凤岩 副总裁 41.5 41.5 83 7.22% 0.10%
方伟航 副总裁 10 7.5 17.5 1.52% 0.02%
朱秋荣 副总裁 7.5 7.5 15 1.30% 0.02%
黄威 副总裁 130 0 130 11.30% 0.15%
刘顺利 副总裁 12.5 12.5 25 2.17% 0.03%
黄祥侣 副总裁 12.5 12.5 25 2.17% 0.03%
华婷 副总裁 15 15 30 2.61% 0.03%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技术)人员 366 368.5 734.5 63.87% 0.85%
(57人)
预留 45 45 90 7.83% 0.10%
合计 640 510 1150 100.00% 1.33%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在可行权/解锁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解锁。行权/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解锁数量占
行权/解锁安排 行权/解锁时间 获授期权/限制性股
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行权/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行权/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行权/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2元,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0.14元。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行权/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定比2015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定比2015年,2017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
第三个行权/解锁期 定比2015年,2018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
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等待期/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等待期/锁定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若行权/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本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A、B、C、D、E五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A B C D E
等级
特优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90 70~80 60~70 60分以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锁。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达标”,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解锁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7月2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465万份股票期权与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中,华婷女士为公司董事和副总裁,黄祥侣、朱秋荣、潘凤岩、方伟航和黄威为公司副总裁,刘顺利为公司财务总监,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中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