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3-068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9月24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北京立思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8
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立思
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3年8
月30日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全部68名激励对象授予247.5万份股票期
权与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
励对象、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议案》,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总
数由247.5万份调整为235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68人调整为65人;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47.5万股调整为233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
68人调整为64人。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公司激励计划经本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调
整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
为65名,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235万份,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233万股。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获授的限制 获授权益 获授权益占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总量 授予总数的 的比例
(万份) (万份) (万份) 比例
代书成 副总裁 21.5 21.5 43 9.19% 0.16%
张昱 副总裁 10 10 20 4.27% 0.08%
华婷 副总裁 7 7 14 2.99% 0.05%
黄祥侣 副总裁 7.5 7.5 15 3.21% 0.06%
刘顺利 副总裁 7 7 14 2.99%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 182 180 362 77.35% 1.39%
(60人)
合计 235 233 468 100.00% 1.79%
三、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发表的独立意见
1、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李卫平、杜大
成、彭小勇、省文俊共4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总计放弃14. 5万股,激励对象李卫平、杜大成、彭小勇共3人因个人原因,放
弃公司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总计放弃12.5万份,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
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中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公司对本次《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