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 2022-087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
首次授予价格:4.81 元/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479.24 万股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758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部门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
科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因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2 年 9 月 19 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每股 4.81 元;
(三)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7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479.24 万股,
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38,465,558 股的 2.1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激励对象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权益 占草案公布时总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宋礼华 中国 董事长/总裁 970 27.88% 0.59%
2 姚建平 中国 高级副总裁 24.6 0.71% 0.02%
3 盛海 中国 高级副总裁/营销中 24.6 0.71% 0.02%
心总经理
4 赵辉 中国 董事/副总裁 19.6 0.56% 0.01%
5 周源源 中国 董事、副总裁 19.6 0.56% 0.01%
6 陆春燕 中国 副总裁 19.6 0.56% 0.01%
7 李坤 中国 资本运营总监/董事 19.6 0.56% 0.01%
会秘书
8 汪永斌 中国 财务总监 17.6 0.51% 0.01%
加拿大 苏豪逸明执行董事
9 TaWeiChou 籍 兼总经理/总裁助理 14.6 0.42% 0.01%
/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749 2349.44 67.53% 1.43%
人)
首次授予合计 3479.24 86.98% 2.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总股 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总股本的 2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四)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分别为 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激励计划授予肿瘤事
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 售期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1、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 50%
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 25%
售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 25%
售期 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 30%
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 30%
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 40%
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抵押、质押、担保、转让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五)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6 年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1)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