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8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750,342股增加至1,433,742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33,742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1,433,742股后的股份数1,637,031,816股为分配基数。
即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计算公式:本次权益分派股本分配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数-公司回购股份数=1,638,465,558股-1,433,742股=1,637,031,816股。
2、鉴于公司本次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分配基数计算现金分红比例。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8,465,55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33,742股后的1,637,031,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834元(含税)。
即本次权益分派的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公式: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本分配基数*10股=327,543,043.2元/1,637,031,816股*10股=2.00083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27,542,891.65元。
3、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分红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27,542,891.65元/1,638,465,558股=0.1999083元/股。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收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99083元/股。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日总股本1,638,465,558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750,342股后的股份数1,637,715,2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7,543,043.2元。
自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事宜,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750,342股增加至1,433,742股,导致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比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时减少了683,400股,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由1,637,715,216股变更为1,637,031,816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以变更后的股本分配基数调整现金分红比例,即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8,465,55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33,742股后的1,637,031,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83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27,542,891.65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33,742股后的1,637,031,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83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75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16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8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3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17 宋礼华
2 00*****790 宋礼名
3 01*****122 李名非
4 00*****627 付永标
5 08*****924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10股=1,637,031,816股*2.000834元/10股= 327,542,891.65元。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分红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27,542,891.65元/1,638,465,558股=0.1999083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收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9908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K-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坤、刘文惠
咨询电话:0551-65316659、653168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