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按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 、回购 股份 价格上 限12元/ 股进行 测算, 预计可 回购股 份数 量为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5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六个月有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概述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后续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按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5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该回购方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的以下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
(2)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3)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司将披露未能实施该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4)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一)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二)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副总裁付永标先生于2021年9月8日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股、宋社吾先生于2021年9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万股、王荣海先生于2021年11月15日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万股,公司高级副总裁姚建平先生于2021年12月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形。
除上述减持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未来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六、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