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2018年4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安科生物、公司、本公司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
指
股计划、本计划 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管理办法》 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安科生物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行为
标的股票 指 安科生物本次向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备忘录第20号》 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别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20号》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并需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符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员工(下称“符合条件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6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00,000,000份(含本数),
每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元(含本
数),具体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向其他发行对象询价后确定的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股份。
本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
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尚无法确定,如根据本次员工股计划拟认购总金额,导致单一持有人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或导致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额的10%,则公司将降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额或单一持有人的持有份额,直到使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可以满足《指导意见》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相关规定。
5、根据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本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常设机构,由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的份额持有人提名,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产生。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24个月为解锁期。
一旦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安科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安科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9、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目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股票价格......9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11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11
七、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2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九、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2
十、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5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6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是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择优录取、资金自筹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安科生物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安科生物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股票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并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00,000,000份(含本数),每计划
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元(含本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