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08 深市 天海防务


首页 公告 天海防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海防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天海防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2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11:00在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703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 4 人,实际参加监事 4 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新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2 名。经广泛征询意见,本次监事会提名黄强先生、丁磊先生、龚臣先生担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监事宋永在先生、柳小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2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8 月,毕业于南昌陆军学院,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从军 17 年,曾担任连长、作训股长、管理股长。转业后在厦门思
明区街道办事处任职。

    截至公告日,黄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7 年 6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

学历,政治面貌为群众。曾任厦门百信实业有限公司鞋服部经理、厦门市金纺进出口有限
公司服装部经理、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厦门杰晟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公告日,丁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龚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5 年 5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曾任杨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项目管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办事处业务拓展部业务副主管,投资业务部业务副主管,资产经营二部业务副主管,
资产经营二部业务主管,资产管理业务部业务主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业务主管,资产经营三部业务主管。

    截至公告日,龚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