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43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2、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14:0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顺利召开,全
体与会债权人认真听取了管理人和债务人作的报告和介绍,并针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根据部分债权人提出的需要完成内部审批或报备流程才能进行投票的意见,为给予债权
人充分的投票时间,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18:00。公司及公
司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法院网络系统传回的投票数据后,及时披露本次债权人有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3、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
牌业务》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主持下,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14:0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43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1)管理人作《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2)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3)债务人作《债务人自行管理工作报告》;(4)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5)管理人报告《债权人会议表决须知》;(6)管理人报告《财产管理方案》,并由全体债权人审议、表决;(7)管理人报告《财产变价方案》,并由全体债权人审议、表决;(8)管理人报告《关于债权人委员会选举规则的说明》,并由全体债权人审议、表决;(9)管理人报告《关于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由全体债权人审议、表决。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14:0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顺利召开,管理
人在会上作了《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财产管理方案》以及《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并介绍了债权人会议表决须知、债权人委员会选举规则以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债务人作了《债务人自行管理工作报告》。全体与会债权人认真听取了管理人和债务人作的上述报告和介绍,并针对上述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根据部分债权人提出的需要完成内部审批或报备流程才能进行投票的
意见,为给予债权人充分的投票时间,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18:00。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法院网络系统传回的投票数据后,及时披露本次债权人有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三、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当日(即 2020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个交易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完毕、公司披露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后,公司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详见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
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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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2、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二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