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上海佳豪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丙方”)与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下称“甲方”或“公安部采购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下称“乙方”或“上海边检总站”)签订了《上海边检总站边检巡逻艇、配套趸船及系留工程设计、采购、建造总承包合同》(下称“合同”),合同金额为6,399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1)本合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甲方收到丙方提供的由信誉良好且被乙方接受的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签发的金额为合同价格总额10%的履约保函。
2、合同的履行期限为:2016年5月31日,宽限期:15天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2)由于协议执行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甲方):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类 型:国家事业单位
住 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赵晓鹏
宗旨:为公安机关提供警用装备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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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上海佳豪 公告编号:2015-038
业务范围: 公安系统警用装备、车辆、特种装备政府采购与调拨供应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同对方(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类 型:机关法人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666号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日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合同
《上海边检总站边检巡逻艇、配套趸船及系留工程设计、采购、建造总承
合同名称
包合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签约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合同金额 6,399万元人民币
1)本合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生效条件 2)甲方收到丙方提供的由信誉良好且被乙方接受的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
签发的金额为合同价格总额10%的履约保函。
履约时限 2016年5月31日,宽限期:15天
结算方式 根据进度按合同约定比例结款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价格及支付、建造地点与竣工交付、允许的延迟(包
其他 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迟)、质量保证、保险条款、合同中止和终止、
转让和分包、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争议和仲裁等方面做明确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
度与上市公司发
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生的购销金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为国家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边
履约能力分析
防检查总站为国家机关,经分析其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很强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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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合同金额为6,399万元,是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7.56%,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15年、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边检总站边检巡逻艇、配套趸船及系留工程设计、采购、建造总承包合同》特此公告。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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