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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9

汉威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 万股予以作废;3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8 名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全部不能归属,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2.24 万股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5.24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需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25.24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需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25.24 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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