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9 月 9 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32,438.72 万股的 0.12%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87 元/股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9 日
为预留授予日,以 11.8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0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3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70 万股。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11.95 元。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
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
和归属安排如下:
预留授予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25%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56% 32%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95% 52%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n≤A<Am X=60%+(A-An)/(Am-An)*40%
2020 年增长率(A)
A<An X=0
注:1、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计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不保留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后的计算结果,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
标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首次授予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
标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授予 2022 年 56% 32%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 2023 年 95% 52%
第二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n≤A<Am X=60%+(A-An)/(Am-An)*40%
2020 年增长率(A) A<An
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净利润
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