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剩余 30.00 万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对该部分 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30.00 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30.00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调整
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