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1-073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10 月 26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通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东城区银河 SOHO B 座 10 层
21011 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42,852,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165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1,281,6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724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4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570,9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410% , 占 公 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78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9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68,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5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9,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45,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99.9252%;反对 1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7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553%;反对 10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44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陈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