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7-015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7日和2016年1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6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发布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8),截至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兴证资管鑫众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共计6,135,732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935%,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1,604,036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5594元/股。
2016年,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成功发行股票8,000万股,该新增股票已于2016年6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总数量6,135,732股,占公司总股本594,195,936股的比例降至1.0326%。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证资管鑫众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对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合理安排,公司将也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兴证资管鑫众51号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集合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与各方协商一致并经持有人会议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表决,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适当展期。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