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广东司农”);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粤”)。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了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 月 30 日,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从业人员 290 人,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
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9 人。2022 年度,广
东司农收入(未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 10,254.0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624.67 万元。
2022 年度,广东司农为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2,241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452.22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广东司农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广东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5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国铨,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广东司农执业,拟于 2022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广东司农执业,拟于 2022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华峰,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超过20 年,199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 1月开始在广东司农执业,
现任广东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国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控复核人何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处理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到
1 何华峰 2020 年 1 月 13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监管局
位,被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广东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费用为 70 万元人民币(含税),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依据了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1 年度,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2022 年,公司聘请中天粤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尚未开展 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为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天粤、广东司农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广东司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