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
已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系统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2,970,000 股,并计划自该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
金择机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即 11,163,625,000 股)的 2%(含 2020
年 3 月 26 日已增持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广核通知,本次
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中广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
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 184,286,000 股 H 股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比例约占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1.65%,约占截至本公告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50,498,611,100 股)的 0.3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广核全资子公司中广核投资(香港)有限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入本公司 10,000,000 股 H
股股份,约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0.09%,约占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2%。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
2. 增持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H 股。
3.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系统。
4. 增持股份比例及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中广核计划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含当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系统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
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即 11,163,625,000 股)的 2%。
5. 增持计划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6. 中广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广核通知,本次增持公司 H 股股份计划实
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期间,中广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港通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 184,286,000 股 H 股股份,增持股份比例约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1.65%,约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 50,498,611,100 股)的 0.3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广核直接持有本公司 29,176,641,375 股 A 股,约
占本公司总股本 57.78%;截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收市,中广核直接持有本公司
29,360,927,375 股股份(其中 A 股 29,176,641,375 股、H 股 184,286,000 股),
约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8.1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广核全资子公司中广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入公司 10,000,000 股 H 股股份。截至2021 年3 月25 日收市,中广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10,000,000股 H 股,约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中广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投资(香港)有
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70,927,375 股(其中 A 股 29,176,641,375 股、
H 股 194,286,000 股,分别约占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的 74.17%和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的 1.74%),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58.16%。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 H 股股份事
宜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意见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 中广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并均承诺在增持计划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