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真爱美家
股票代码:003041
收购人: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2429 号四层自编 124 房(仅限办公)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28 号智通广场
收购方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年 11 月 11 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43,185,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已持有真爱美家 29.99%股份。
2、本次要约收购为探迹远擎向除其自身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1,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0%),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74 元。
3、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 29.99%上市公司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探迹远擎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探迹远擎发出部分要约后,真爱集团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真爱集团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 5 日内以其持有的 18,734,4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探迹远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真爱集团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探迹远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21,600,0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1,600,0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600,000 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99,184,000 元,收购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将 120,000,0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3 月 2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7、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票数量未达到要约收购预定数量的,不影响本次要约收购的效力,收购方将严格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真爱美家
股票代码 003041.SZ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真爱美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823,400.00 95.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76,600.00 4.98%
合计 144,000,000.00 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 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人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2429 号四层自编 124 房(仅限办公)
收购人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28 号智通广场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5 年 11 月 11 日,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旷湖科技、衔云科技作出执
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4 21,600,000 15.00%
2025 年 11 月 11 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实际控制人
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43,185,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74 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197,968,544 元。
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 29.99%上市公司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探迹远擎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探迹远擎发出部分要约后,真爱集团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真爱集团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 5 日内以其持有的 18,734,4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探迹远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
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真爱集团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探迹远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21,600,0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1,600,00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600,000 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一)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27.74 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
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
的价格情况如下:2025 年 11 月 11 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
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43,185,6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74 元。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 27.74 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
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26.08 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27.74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27.74 元/股、拟收购数量 21,600,000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
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599,184,000 元。收购人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将
120,000,0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收购人用于收购真爱美家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真爱美家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收购的情形;不存在真爱美家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