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坐
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499,9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988,499,997.52 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3,186,954.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 元。
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542,196,417.40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3 年 8 月 1 日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97.50
减:保荐、承销和其他费用 11,499,999.98
2023 年 8 月 7 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988,499,997.52
减:23 年第三季度支付印花税及置换发行费用 1,156,765.36
减:23 年第四季度支付发行股票律师费及鉴定咨询服务费 2,030,188.6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85,313,043.4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 26,286,1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00,325,901.29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00,000,000.00
减:直接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20,515,125.07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5,753.22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734,775.29
加: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281,478.2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42,196,417.40
其中:(1)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177,134.44
(2)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余额 10,019,282.9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文件等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12/31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储存方式
截止日余额
广东三和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活期(协定存
桩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中山东升 44325101040043147 988,499,997.52 288,293,912.50
款利率上浮)
公司 支行
广东三和管
中国银行中山东升 活期(协定存
桩股份有限 657477569148 0.00 107,844.85
支行营业部 款利率上浮)
公司
湖州三和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活期(协定存
型建材有限 有限公司中山东升 2011027019020088066 0.00 49,420,701.32
款利率上浮)
公司 支行
湖州三和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协定存
型建材有限 484603000013001083160 0.00 30,162,796.85
公司中山东升支行 款利率上浮)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泰州三和管 活期(协定存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15010078801000003610 0.00 113,914,661.47
桩有限公司 款利率上浮)
中山分行
2023/12/31
公司名称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