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长陈其新先生辞职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陈其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陈其新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我们同意陈其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对陈其新先生的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李旭冬、王瑾、余飞涛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