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aitan Co.,Ltd.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4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5.7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1,600 万股
实际控制人陈其新、陈宥融父子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泰坦股份控股股东泰坦投资、股东融泰投资承诺:
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自愿锁定的承诺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赵略、吕慧莲、车达明、吕志新、潘
晓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
相应进行调整计算,下同),其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担任公司监事的于克、张明法、张国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董事赵略配偶王亚萍及其子赵拓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赵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赵略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不因赵略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若赵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赵略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赵略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 50%。
股东梁行先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21 年 1 月 18 日
期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一、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陈其新及陈宥融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