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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1

泰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1 年 1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总量中报价
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 月2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 月 11 日,T-6 日(含当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
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9、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发行人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304.96 万元,同比下降 20.37%;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940.43 万元,同比下降 13.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381.91 万元,同比下降 15.71%。

  公司 202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397.64 万元,同比下降 21.99%;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99.66 万元,同比下降 33.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27.88 万元,同比下降 45.21%。

  根据审阅报告,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45,059.19 万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0.3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01.41 万元,同比增长 11.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75.03 万元,增长 6.25%。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盈利预测表,并经立信会计师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1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20 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为 63,054.91 万元,同比增长 8.15%;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0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有所下降,预计为 5,125.91万元,同比下降 4.76%。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新冠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及行业下游的贸易环境面临不确定性;(3)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特此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隶属于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5,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泰坦股份”,股票代码为“00303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5,4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1,600 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7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1,6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
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 月 12 日(T-5 日))
的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只有符合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
商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T-1 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
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1 年 1 月 15 日(T-2 日)刊登的《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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