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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20-10-10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PDF查看PDF原文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75,757.5757 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的 10%;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78,787.878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南方电网及绿色能源混改基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现已持有
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除南方电网及绿色能源混改基金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摘自招股说明书正文,仅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
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
部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南方电网和股东绿色能源混改基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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