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征和工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921,022.3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961,888.02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96,188.80元,减去已分配利润32,700,000元,加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确认未分配利润2,858,823.5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389,641,980.55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825,637.67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40,875,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81,950,637.67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
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