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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征和工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0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书
面及电话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山东省
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 11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 6 名,独
立董事吴育辉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
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6,614,175.33 元。公司拟以总股本 81,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2);《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3);《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一、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14.29 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
均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以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1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 2.6 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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