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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21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07-05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ZUMING BEAN PRODUCTS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7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120 万股,且发行数
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47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蔡祖明、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
水埼、王茶英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
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
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二、公司股东杭州纤品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杭州纤品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
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之
亲属李国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1-1-2
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
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
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四、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勇、赵
大勇、吴彩珍、程丽英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
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
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 6 个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
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五、法人股东上海筑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上海筑景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六、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建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七、张志祥等其他 28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蔡祖明、实际控制人蔡祖明、蔡水埼、王茶英承诺: 1、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
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股东杭州纤品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杭州纤品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国平承诺: 1、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
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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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
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勇、赵大勇、吴彩珍、程丽英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
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
后,在任职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法人股东上海筑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上海筑景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实际控制人之亲属李建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张志祥等其他 28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股价稳定的预案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1-1-6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时,公司将启动以下
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