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8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和
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9 日。
鉴于前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
利完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即延长至 2024年 6 月 27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于逢良、赵宇雍、王连彬、田景成、张全伟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