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公司财务概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2]007599 号)确认: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3,231,536.0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323,153.60元和按净利润 5%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161,576.80 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24,989,488.08 元,减去已分配的上年利润 32,88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64,856,293.68 元。
二、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长远发展的考虑,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注销、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
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 年)》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