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4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2019 年 4 月,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名为:宁波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收储方”)签订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甬高土整【2019】
第 02 号),约定由收储方收购公司位于江南路 1832 号的 15,653.5 平方米(约
23.48 亩)工业/工交仓储用地,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6,500.55 万元(含房屋土地、
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的评估补偿补助奖励等)。公司需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将搬
迁完毕的房屋土地交付给收储方,并协助收储方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
2022 年 5 月,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 02 号的补充
协议》,约定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需搬迁完毕并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
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已将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上交收储方,并于 2023
年 1 月初配合收储方完成了注销手续。
二、公司搬迁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拟搬迁的生产基地主要以生产制造高工位、大直径、加长型的重型装备为主,且重型装备的生产交付周期较长,为保证公司目前相关订单的有
序生产,经过公司综合考虑,已向收储方提交了生产基地延期搬迁的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生产基地延期搬迁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近日,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 02 号的补充协议 2》。
三、《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 02 号的补充协议 2》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方
甲方:宁波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乙方: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如下:
原补充协议 本次补充协议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搬迁完毕并 乙方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将房屋腾
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并通过验收交付 空搬迁完毕交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给甲方后 12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 验收,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清剩余收购款 32,502,769.5 元。 32,502,769.5 元。
甬高土整【2019】第 02 号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高工位、大直径、加长型的重型装备相关订单的有序生产,缩短相关重型装备订单交付周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生产基地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