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为:从事电热毯、取暖器具等家用电 范围为:从事电热毯、取暖器具等家用电
器产品、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 器产品、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
气雾剂、杀虫器具等系列家庭杀虫卫生产 气雾剂、杀虫器具等系列家庭杀虫卫生产
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普 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普
通货物道路运输。 通货物道路运输;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
发。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修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