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在 2023 年度(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授权
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