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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联泓新科: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其中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数量 170 余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将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存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
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公司上市发行期间执业过程中,信永中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上市发行阶段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2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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