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4005612
发证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至2025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将继续在认定有效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