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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立方制药: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227,170.61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511,104,731.00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64,969.34 元,减去 2020 年度股东分红 46,320,000.00 元,2021 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36,646,932.27元。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2,897,572.20 元,加上 2021 年初未分配利润
379,172,133.84 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64,969.34 元,
减去 2020 年度股东分红 46,320,000.00 元,2021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85,384,736.70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5,384,736.70 元。

  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业绩增长较稳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64,84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6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7,792,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432,000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42.41%,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1 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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