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09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21 名激励
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1.8951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09 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21.8951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09 元/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
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
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在内网对《宸展光电(厦门)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1年 6月 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年 6月 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 7月 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1 年 8 月 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宸
展 JLC1,期权代码:037158。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464.93 万份,授予人数 143 人,
行权价格为 21.98 元/份。
7、2022年 5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2年 6月 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宸展 JLC2,期权代码:037247。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 111.07 万份,授予人数 28 人,行权价格为 21.98 元/份。
9、2022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576 万份调整为 662.4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由 464.93 万份调整为 534.6695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11.07
万份调整为 127.7305 万份,行权价格由 21.98 元/份调整为 18.72 元/份;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 143 人调整至 11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34.6695万份调整为452.2950万份,注销82.374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可行权日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在 2022 年 7月 23 日至 2023 年 7 月 22 日期间(实
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但不
早于 2022 年 7月 23 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82.374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办理完毕。
11、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2、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28 人调整至 24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127.7305万份调整为116.1730万份,注销11.557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期间(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及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4、2023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1.557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5、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16、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94.2552 万份调整为 433.6807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7930 万份调整为 125.1723 万份,行
权价格由18.72 元/份调整为16.2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截至2023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在该行权期届满后,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合计28.093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注销后,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8.0196万份;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9人调整至102人,17名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5.982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在102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0%,公司需对其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5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