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 260,770,257.11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32,603,669.20 元;2022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 178,953,804.0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7,895,380.40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89,503,905.0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
公司总股本 147,757,43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税),共计派发
118,205,950.40 元;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共计送红股 14,775,744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0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