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年07月23日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21.98元/份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464.93万份
授予人数:143人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期权简称:宸展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7158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1 年 0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1 年 0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06 月 04 日,公司在内网对《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
2021 年 06 月 04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针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06 月11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 年 06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宸
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06月 17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0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1 年 07 月 23 日
2、授予数量:464.93 万份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143 人
5、行权价格:21.98 元/份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陈建成 副总经理 12.50 2.17% 0.10%
2 吴俊廷 副总经理 12.50 2.17% 0.10%
3 袁仕杰 副总经理 12.50 2.17% 0.10%
4 徐可欣 财务总监 12.50 2.17% 0.10%
5 钟柏安 董事会秘书 5.00 0.87% 0.04%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09.93 71.17% 3.20%
(业务)骨干(138 人)
合计 464.93 80.72% 3.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个月。
8、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9、可行权日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四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四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
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11、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