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129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五)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