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415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28.85 元,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75.00 万元,扣除部分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547.17 万元后,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账号为:400078637330)人民币17,868.12 万元、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账号为: 350678629813)人民币16,980.26 万元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洋支行(账号为:201000258447151)人民币 5,879.45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58.14万元(含本公司已自行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88.6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69.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20]33130001 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5,732.37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279.6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费的净
额)余额为 25,190.35 万元(含银行理财 24,9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舜 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公司与子公司福建舜跃及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专项账户和 8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及以现金管理方式存 储的期末余额为 251,903,469.9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建德 募集资金专户 -
梅城支行 400078637330 87,355.37
中国银行建德 募集资金专户 -
梅城支行 350678629813 670782.94
中国银行邵武 专项账户
支行 407879908200 2,145,331.60
中国银行建德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注
梅城支行 359780345237 30,000,000.00
中国银行建德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梅城支行 361080345111 39,000,000.00
中国银行建德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梅城支行 384480389459 23,000,000.00
中国银行建德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梅城支行 372780351093 30,000,000.00
中国银行建德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梅城支行 394880391583 30,000,000.00
中国银行建德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梅城支行 397480393233 17,000,000.00
中国银行邵武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支行 429981565623 40,000,000.00
中国银行邵武 对公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
支行 431281565587 40,000,000.00
合 计 251,903,469.91
注: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大洋生物在中国银行建德支行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16,900.00 万元及福建舜跃中国银行 邵武支行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按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原计划 2022 年 10 月底前达到使用状态。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2021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评估,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及票据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总计
21,045,529.57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出具的《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33130018)。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
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票据置换募投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69,841,960.01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但存在募投的《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未及时披露,且披露的延期公告仍不准确的情形。对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