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闲置募集资金将投资于 12 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3、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计划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933,633.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0,059,736.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873,896.46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二)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种类
闲置募集资金将投资于 12 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闲置自有资金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计划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通过本次现金管理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