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0 人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603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42,603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42,603 元。
注:
1、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对 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对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对 27. 5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4、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对 17.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截至目前,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在办理中。
5、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注销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上述相关手续全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10日至 2023 年 4月 23日期间,工作日 9:00-11:30、
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朱晓峰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 392 号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