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2、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6.0288 万股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13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6 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 年 2 月 10 日,公
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50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
7、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由 4.86 元/股调整为 4.46 元/股,同意公司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完成。
8、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9、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76.0288 万股
(三)预留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预留授予人数:13 人
(五)预留授予价格:4.46 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占授予预留限制性 占当前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高层管理干部 76.0288 50.18% 0.18%
(13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本次授予后剩余 75.4712 万股股份不再授予。
上述 13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七)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由于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本次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由于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28050万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36030万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4426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品牌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任职于品牌部门的激励对象需完成公司对品牌层面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根据激励对象所在品牌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品牌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M)。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 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评分数 100>分数≥80 80>分数≥60 60>分数≥40 分数<4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欣贺股份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品 牌层面业绩考核(适用于任职于品牌层面的激励对象)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 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所在品牌层面业绩考 核结果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任职于品牌层面的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 除限售额度×品牌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其他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 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 4.86 元/股相应调整为 4.46 元/股。本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51.50 万股,本次授予 76.0288 万股,本次授予后剩余 75.4712
万股股份不再授予。除此之外,本次授予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任何差异。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94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拟向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合计 760,288 股,每股
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