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8,933,633.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0,059,736.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8,873,896.46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 发 行 股票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
[2020]361Z008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目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37,327,021.45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1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73,024,800.00 669,999,996.46 111,809,320.20 111,809,320.20
2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82,732,300.00 98,873,900.00 8,784,299.76 8,784,299.76
3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157,173,100.00 100,000,000.00 16,733,401.49 16,733,401.49
合计 1,012,930,200.00 868,873,896.46 137,327,021.45 137,327,021.45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
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
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的自筹资金。
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37,327,021.45 元。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137,327,021.4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了容诚专
字[2021]361Z00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欣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欣贺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欣贺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