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7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99,453.72 元后,本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059.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5,802.08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2,058.31 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8,803.48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2,026.6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9,813.4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016.73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1.63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 5,246.28
其中:1、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2、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589.06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3,300.48
5、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56.7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02.08
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87729200022848 744,037.64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 44037701040008856 7,089,721.61
广发银行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9550889900001243043 50,187,052.36
合计 58,020,811.61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11 月,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8,910.62 万元,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含孳生利息)用于“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本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4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314.8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14 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3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万元,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签约银行 产品类 产品名称 购入金额 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末余额
型 (万元) (万元)
广发银行东风 市场化活 随时
保本型 期存款业 6,000 0.2%-2.4% 5,018.71
东路支行 务 支取
中国工商银行 1.05%(人民银
广州白云路支 保本型 协定存款 1,336.92 随时 行发布的人民币 74.40
行 支取 协定存款基准利
率减 10BP )
1.05%(人民银
中国农业银行 保本型 协定存款 1,341.88 随时 行发布的人民币 708.97
广州北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