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地铁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3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上市日:2024 年 6 月 12 日。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356.4386 万股。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60 元/股。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55 人
5.股票期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针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资格等相关信息存在异议的反馈;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三)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四)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五)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七)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5 月 29 日。
2.授予数量:356.4386 万股。
3.授予人员:355 人。
4.行权价格:15.6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
序 获授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 占草案公
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告时总股
(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农兴中 党委书记、董事长 42,455 1.1911% 0.0106%
2 王迪军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38,123 1.0696% 0.0095%
3 廖景 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 33,964 0.9529% 0.0085%
席
4 孟雪艳 纪委书记 33,964 0.9529% 0.0085%
序 获授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 占草案公
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告时总股
(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5 雷振宇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30,499 0.8557% 0.0076%
6 贺利工 副总经理 30,499 0.8557% 0.0076%
7 刘健美 副总经理 30,499 0.8557% 0.0076%
8 马明 副总经理 30,499 0.8557% 0.0076%
9 温路平 财务总监 27,171 0.7623% 0.0068%
10 许维 董事会秘书 27,171 0.7623% 0.0068%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 3,239,542 90.8864% 0.8099%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45 人)
合计(355 人) 3,564,386 100.0000% 0.89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起至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
票期权将自动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三)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1)本激励计划各年度行权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19%;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较 2022 年净利润的增长比率≥
第一个 21%;
行权期 (3)2024 年营业利润率≥17%;
上述三项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4)2024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6%。
(1)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19%;
(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较 2022